一、宗 旨
(一) 设立该专项基金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大力表彰乐于助人的先进人物,让做好事的好心人不冤屈、不流泪、得好报。树立以人为本的道德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老人、搀扶救助老人、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专项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向国内外热心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单位、团体、组织和个人,募集其自愿捐赠的资金。
(三) 该办法适用范围为河南省境内。
二、基金的来源
1、国内外热心于帮扶老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捐赠;
2、各级人民政府的拨款。
三、援助对象
凡在河南省境内发现老年人摔倒无法自救或其他遇险而见义勇为实施救援的和被误解甚至被诬陷的好心人。
(一)对老年人摔倒或遇险而见义勇为实施救援的行为人(由个人或者交通等部门提供相关图片、视频或其他证据),基金会对此行为给予充分的肯定、支持和鼓励,并由“老人扶救者道德典范基金”予以适当的奖励;
(二)对确实是救援摔倒或遇险人员反遭被救援者诬陷并被提出法律诉讼的(由个人或者交通等部门提供相关图片、视频或其他证据),基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遭诬陷的救援人员给予一定的法律援助(由基金会公益律师团提供法律援助),其中包括:协助救援人寻找证人,并对敢于挺身而出的证人给予表彰。
(三)基金会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行署国际广场B座14层
援助捐款电话:0371-67897222
河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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